深圳市安全文明工地申报条件
深圳市安全文明工地的申报条件如下:
项目规模要求
房屋建筑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
市政工程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
对于建筑装饰工程,公共装饰类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平米以上,建筑幕墙类工程建筑面积在3000平米以上。
项目质量与安全要求
所申报的项目已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优良等级,且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其他要求
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工程不能申报。
申报工程曾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不能申报。
曾经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工程(在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方面)不能申报。
地下室施工时曾因基坑支护设计或施工不当而导致基坑塌方,或施工过程造成周边建筑物开裂的不能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