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规程

幼儿园教师规程

幼儿园教师的工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要求

教师应遵守幼儿园的工作时间,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教师应全面负责班级的教育和保育工作,制定并执行教育工作计划。

教师应对幼儿态度和蔼可亲,细心观察幼儿,选择合适的教育内容。

教师应努力钻研业务,参加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行为规范

教师不得打骂幼儿,违反者将受到罚款等处罚。

教师应穿着得体,注意个人形象,上班期间不使用手机。

教师应按时给幼儿剪指甲,保证幼儿的卫生。

教师应认真填写“家园联系手册”,与家长保持沟通。

安全与责任

教师应确保幼儿在园内、园外的绝对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教师应对幼儿的饮食、睡眠、日常生活等进行悉心照料。

教师应做好交接班工作,确保班级管理的连续性。

环境维护

教师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维护幼儿园的环境卫生。

教师应参加园内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

家长沟通

教师应积极与家长沟通,宣传正确的教养方法,让家长了解幼儿的学习情况。

其他

教师应认真备课,保证每节课都有教案,并使用普通话上课。

教师应做好幼儿离园时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将孩子交给陌生人。

以上是幼儿园教师工作规程的主要内容,旨在规范教师的行为,提高教育质量,确保幼儿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