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孩子的抚养费
深圳孩子的抚养费标准主要依据《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来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有固定收入的情况
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情况
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特殊情况
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等,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抚育费,具体数额应根据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抚养费增加或减少
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包括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等原因。
抚养费可依法变更(增加),按照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支付方式和时间
抚养费一般情况下为按月或按年支付,也有按季度或定期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