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师评审标准
景观设计评审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与项目总体规划的一致性
景观设计方案是否与项目总体规划相符,包括红线范围、周界衔接等。
景观方案是否与原先项目公司或建筑设计院提供的基础资料一致、有效,例如建筑入户层平面、地形竖向衔接、水文资料、周界资源的衔接等。
合理化建议与改进意见
景观设计方案是否对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及基地资源现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或改进意见,例如小区与组团出入口、建筑布局与空间结构、交通组织、标高系统、架空层设置、采光井位置、室外设备设施的布置、保留与迁移树木的明确、保留水体的利用、不利因素分析等。
多方案比较与说明
景观设计是否已尽可能提供多方案并列出优缺点供比较。
是否有景观方案设计说明,设计理念是否清晰,是否与项目定位和规划意图一致,设计意图的反映是否清晰,是否有必要提供补充图纸(如各类分析图、重要节点的剖、断面方案图等)。
以人为本的原则
景观设计是否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人文因素的体现是否合理。
风格和谐性
结合建筑设计进一步评审景观设计与建筑设计之间风格是否和谐,景观风格与主题是否清晰、完整,景观空间序列是否清晰,景观分布是否分级、合理,景观元素是否贯彻到各个部位,景观功能分区、动静分区等是否合理。
交通组织
交通组织是否合理,路网结构是否清晰,路网级别划分是否合理,小区路网(包括消防车道、消防登高地)与环境园路是否协调,出入口设置与规划设计是否一致、合理(如位置、数量、开口尺寸、朝向等),出入口的主次之分是否合理。
自然景观利用
景观设计是否最大程度利用自然景观及原生植物,保留与迁移树木的明确,保留水体的利用,不利因素分析等。
空间感与美观性
景观设计是否具有空间感,能否做到空间大小、动静、特征对比明确。
景观轴线上空间、景观是否变化丰富,景观布局是否合理、美观,能否保证每户均有良好的视觉景观。
细节精致与自然和谐
是否注重重点细节的雕琢,精致、自然和谐。
是否注重各空间的层次、连续、有紧有松,水景打造是否经济、美观,小品安排是否美观、合理,是否能与整体风格协调。
功能满足与布局合理
娱乐、运动、交流场地的需求在方案中是否被满足并合理布置。
庭院打造是否优雅、华美,是否能体现楼盘的定位及卖点。
景观道路系统设计是否合理、美观,体现人性化要求。
配套设施与人性化
会所布局是否得当,其景观设计能否体现楼盘的定位及档次。
架空层及户外生活、运动配套设施是否符合小区生活档次。
停车位安排是否合理,停车位设计是否美观、实用。
商业街设计是否能营造出良好的商业氛围,并体现出楼盘的定位及形象。
可实施性与创新性
方案是否具有可实施性,考虑了临时用地的处理方式。
设计理念是否独特、新颖,设计元素是否鲜明,是否符合本地文化习惯和建筑设计理念。
这些标准可以根据具体项目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