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商铺不让干餐饮
住宅楼下的商铺 不能从事餐饮业务,这一规定主要基于以下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该法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管理规约》:
在《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或《业主管理规约》中,可以规定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住宅楼下的商铺不得从事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恶臭、油烟、异味、噪声、振动、热污染、光、电磁波辐射等足以影响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经营项目。
地方政策:
例如,浙江省规定,住宅楼底不容许有提前规划的饮食餐馆,若将购买带底商的住宅,一定要看清楚开发商对住宅底商的可经营业态进行限制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楼下商铺如果希望从事餐饮业务,必须首先确保符合上述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征得周围邻居等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同意、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办理相应的营业执照和环保手续等。如果商铺违反这些规定,可能会面临法律处罚和居民投诉。
建议:如果商铺计划从事餐饮业务,建议先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经营,同时尽可能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