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财产管理制度内容

餐饮业财产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固定资产的定义和管理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有形资产,单位价值较高。

饭店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中央空调、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等。

饭店管理委员会受饭店所有者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饭店所有者的权利,饭店管理人员负责资产的经营、管理、使用和维护。

固定资产预算制度

每个年度初期,饭店各部门根据经营情况制定资产利用情况、维修计划、报废计划及新增资产购建计划,报工程技术部门和财务部门。

工程技术部门从技术角度对计划提出意见,财务部门则根据资金情况提出资金安排计划。

财产种类划分

财产分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包括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维修材料等。

固定资产包括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等,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物品,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和维修材料

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年限较短、单位价值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用具、物品,如易碎的餐具、瓷器、炊具、茶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