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测绘范围规定

道路测绘范围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公路测绘范围

高速公路:中心线两侧500米。

国道:中心线两侧100米,局部150米。

省道:中心线两侧100米。

县道:中心线两侧50米。

乡道:中心线两侧25米。

市政道路测量范围

测量范围:K0+000~K4+918.503,全长4918.503米。

平面测量:按附图中道路中心线实地放出中线,桩号编制按图,中桩间距20米。

城市道路测绘范围

一二八纪念路:西起新二路,东至规划二路,道路全长约682米,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为35米。规划一路,北起一二八纪念路,南至斜塘河,道路全长约182米,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为24米。

地形测量:对道路规划红线两侧各20米范围以内的地形进行修测。

横向道路测量范围:宽度为横向道路规划红线两侧各20米以内,长度以交叉口交点为基准沿横向道路中心线前后各8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