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疫情期间餐饮规定

在2020年疫情期间,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多项关于餐饮行业的防控指南和要求,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禁止采购和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禁止食品经营单位采购、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非法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原料加工经营食品。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每天对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进行至少2次晨检,检查是否有发热(37.3度以上)、咳嗽等症状,发现异常应督促其及时就诊,在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前不得上岗。

场所卫生和就餐管理

鼓励在就餐人员通道入口处设置免洗消毒液。

鼓励对就餐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应劝离现场并提醒其及时就医。

鼓励餐饮单位采用分餐、套餐、外带、外卖等方式分散供餐用餐。

集体食堂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分时段用餐、分部门用餐、在工作岗位用餐等分散式供餐模式。

鼓励在就餐场所采用屏风隔离等物理方式避免用餐人员拥挤聚集。

食品销售和试吃服务

食品销售单位停止提供食品“试吃”服务。

群体性聚餐宴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