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餐饮服务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依法取得许可

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安全管理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应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服务规范

服务员在服务过程中应保持正确的站立姿势,注意服务礼节,如使用敬语、保持微笑等。

在服务过程中,应掌握处理事故的原则,如托盘、转身、小心服务等,以减少事故的发生。同时,服务员不应责备因客人急速或不经心造成的事故。

员工行为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有挖鼻子、梳头、吐痰、修理指甲、吸烟、吵架等不文明行为。

除在员工餐厅或员工就餐时间外,其他任何地方和任何时间都不许吃东西。喝水时要在客人看不到的地方,从员工餐厅走出来不要边走边嚼食物。

服务效率

工作人员应做到“四勤”:眼勤、嘴勤、手勤、腿勤,及时响应顾客需求,提高服务质量。

当客人提出额外要求时,应尽量满足,不可一口拒绝。与客人交谈时,应站立、直腰挺胸,态度热情周到。

培训与素质

餐饮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

服务人员应熟练掌握专业操作技能,如托盘、斟酒、折花、摆台、上菜、分菜等。

具备良好的文化素质,包括烹饪知识、商品知识、食品营养卫生知识、法律知识等。

语言运用知识,讲标准普通话,会使用敬语、礼貌用语。

人际交往知识,具备机智灵活、应变能力强的特点。

顾客满意度

服务人员应把每一位顾客都视为宾客,努力为顾客提供高效、准确、周到的服务,创造“宾至如归”的氛围。

对客人的投诉应视作改善服务的机会,认真对待并妥善处理。

通过以上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确保食品安全、提供优质服务,并不断提升顾客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