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解读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解读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以及符合报考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如下: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且取得毕业证书。
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已取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研究生入学之日)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3)成人教育、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英语水平须达到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水平;报考专业型研究生的考生,英语水平须达到国家英语四级水平。
报考艺术类研究生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艺术特长和创作能力。
报考体育类研究生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体育特长和竞技水平。
二、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丰富,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具体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如下:
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及研究方向: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下的各专业及研究方向。
专业型研究生专业及研究方向:包括教育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翻译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等。
三、招生人数及录取原则
招生人数: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人数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招生人数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录取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3)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表现及综合素质,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四、报名及考试
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0月份左右,具体时间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报名方式: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考试时间:初试一般在每年的12月底至次年1月初,复试一般在次年3月至4月。
考试科目:初试科目为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具体科目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复试科目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五、奖助学金政策
国家奖学金:面向全国研究生招生,奖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
国家助学金:面向全国研究生招生,用于资助研究生基本生活费用。
学校奖学金:由学校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
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为研究生提供实践锻炼和补贴的机会。
六、其他事项
考生在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诚信考试。
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及上海市的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考生如有疑问,可咨询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总之,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解读旨在帮助考生全面了解学校研究生招生政策,为考生提供参考。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祝广大考生顺利通过考试,成为华东师范大学的一员!
猜你喜欢:在职博士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