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测绘标准
地面测绘要求包括以下几点:
对已知点的要求
图幅内的GPS点、三角点、小三角点、解析图根点的数量及分布应满足碎部测图的需要,其间距应略小于相应比例尺最大视距的2倍。
若个别地方不能满足要求,可按规范允许的增补测站点的方法予以增补。
对碎部点的要求
碎部点的多少应视实地情况及其比例尺的大小而定。
为保证图上地形与实地地形的相似性,对地形点的最大间距和其点位精度等也做出相应的规定,具体需参照相应的现行规范。
对高程注记点的要求
地形图上高程注记点应分布均匀,地貌变化较大的丘陵地、山地及高山地应适当加密。
山顶、鞍部、山脊、山脚、谷底、谷口、沟底、沟口、凹地、台地、河川湖池岸旁、水涯线上以及其他地面倾斜变换处,均应测高程注记点。
城市建筑区高程注记点应测设在街道中心线、街道交叉中心、建筑物墙基脚和相应的地面、管道检查井井口、桥面、广场、较大庭院内或空地上以及其他地面倾斜变换处。
当基本等高距为0.5m时,高程注记点注至厘米;基本等高距大于0.5m时注至分米。
对综合取舍的要求
由于地面上地物种类繁多,不可能全部如实地描绘于图上,因此必须按相应规范要求,在保证用图需要的基础上,可以对某些元素、内容进行综合取舍。
一般说,1:500~1:2000的地形图,基本上属于依比例尺测图,即图上能显示的地物、地貌应尽量显示,综合取舍问题很少。
对数据采集与处理的要求
在空旷地区且能满足RTK测量条件的地方,直接采用RTK技术采集碎部点三维坐标数据,并将采集的碎部点按编码存入电子手簿。
在居民区或RTK信号较差的地方采用全站仪采集数据。使用全站仪在各级控制点上设站、定向、检查,采用极坐标法采集地形、地物点三维坐标,利用全站仪内部存储器记录地形、地物点观测顺序号、三维坐标和编码,在野外现场绘制草图,并标注观测顺序号。
测量时,地物点、地形点测距的最大长度应不超过200米,应遵守“看不清不测”的原则。
对仪器设置及测站检查的要求
仪器对中误差不应大于5mm。
照准一图根点标定方向,观测另一图根点作为检核,算得检核点的平面位置误差不应大于0.05m,高程误差不应大于0.05m。
仪器高、棱镜高应量记至毫米。
对地形图绘制的具体要求
各种地物均采用等高线或高程点表示。
标注地形图方向一律采用指北方向。
红线采用PL命令连续标注。
标明红线内面积,单位:亩。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地面测绘的精度和可靠性,满足不同的用图需求,并符合相关的国家规范和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