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的用法高中
之的用法高中
虚词“之”在高中语文文言文中的用法主要包括:
代词
第三人称代词:指代人、事、物,一般作宾语。有时可活用为第一人称或第二人称代词。
指示代词:表示“这”、“这些”、“此”等,通常用于复指性定语。
助词
定语后置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的”。
主谓之间助词:放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起舒缓语气作用。
宾语前置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
音节助词:起补足音节和舒缓语气作用,无实义。
动词
表示方向: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到”、“往”、“去”。
例句:
“太后盛气而揖之” —— 《触龙说赵太后》
“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 —— 《廉颇蔺相如列传》
“之”字用作结构助词,相当于“的”。
“之”字用于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胡为乎遑遑欲何之?” —— 《逍遥游》
以上是虚词“之”在高中语文文言文中的主要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