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餐饮经营分类标准
黑龙江餐饮经营分类标准如下:
主体业态
餐饮服务经营者
单位食堂
网络经营
餐饮服务食品经营项目
热食类食品制售
冷食类食品制售
生食类食品制售
糕点类食品制售(含或不含裱花蛋糕)
自制饮品制售(含或不含现榨果蔬汁、自酿酒)
其他类食品制售
餐馆分类
特大型餐馆: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
大型餐馆: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
中型餐馆: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
小型餐馆: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人以下(含75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