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餐饮经营分类标准

黑龙江餐饮经营分类标准如下:

主体业态

餐饮服务经营者

单位食堂

网络经营

餐饮服务食品经营项目

热食类食品制售

冷食类食品制售

生食类食品制售

糕点类食品制售(含或不含裱花蛋糕)

自制饮品制售(含或不含现榨果蔬汁、自酿酒)

其他类食品制售

餐馆分类

特大型餐馆: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

大型餐馆: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

中型餐馆: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

小型餐馆: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人以下(含75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