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厨具出口要求

餐厅厨具出口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提供相关单证:

出口不锈钢餐厨具等产品生产企业报检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关单证。

实验室合格报告:

首次报检时,必须提供经CNAS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型式试验(含安全卫生项目检测)合格报告。

安全卫生项目控制体系审核:

企业需按照《关于做好迎接欧盟对我出口与食品接触材料及器皿控制体系评估准备工作的函》(质检检函166号)要求建立安全卫生项目控制体系,并通过审核登记(备案)。日常检验内容包括外观质量、规格、包装、标识和数/重量等,型式试验内容包括国内外强制性法规、检验标准或附件中规定的安全卫生项目检验。

标准与法规:

出口检验应按照进口国(地区)的标准、技术法规进行。若进口国没有标准或技术法规,可按照我国不锈钢餐厨具等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检验。

样品检测:

凭样成交或来样加工的,应提供安全卫生项目指标检测证明或限量要求。如有不符合输入国强制性规定的,检验部门应责令其修订。

批批检验:

对于初期出口前5批及月出口批次不足2批的生产企业,以及出口产品因安全质量问题被国外通报、召回或索赔的生产企业,原则上实行批批检验(包括安全卫生项目检验)。

食品接触材料检测:

厨具餐具出口必须通过各国的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才可以进行销售。检测针对直接接触食品的产品或入口的器皿,根据相关标准进行相关的检测。不同材质有特定的相关标准与检测项目,有些材质如棉、桔梗等无法做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需提前确认。

目的地质量标准:

需严格遵循相关目的地准入市场质量安全及质量标准,经过专业的检验检测并由验货公司检验其数量、包装、做工及物理安全以保障其质量。

综上所述,餐厅厨具出口要求涉及提供相关单证、实验室合格报告、安全卫生项目控制体系审核、遵循进口国或地区的标准与法规、样品检测、批批检验、食品接触材料检测以及目的地质量标准等多个方面。企业应确保产品符合所有相关法规和标准,以顺利进行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