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备案说明
餐饮备案是指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交一系列文件和信息,以获得合法经营资格的过程。以下是关于餐饮备案的详细说明:
适用范围
小餐饮是指有固定经营门店,经营面积五十平方米以下,从业人员少、条件简单、达不到国家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食品经营者。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
《安徽省小餐饮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2年)。
受理机构
永安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六安市霍山县淠河东路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楼一层市场监管局窗口
申请条件
选址应符合食品安全条件,保证环境整洁,经营场所配有防尘、防虫、防蚊蝇、防鼠等设施设备。
厨房面积不得小于5平方米,且至少设立2个清洗水池。
食品加工制作工具、用具、容器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半成品应分开存放。
用水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使用无毒、无害、清洁的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和售货工具。
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台账,采购食品原料、辅料和食品相关产品时,应查验供货者的合格证明文件,有关票据凭证保留期限不少于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