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证明中途回国

留学证明中途回国

如果您是留学生,在留学期间中途回国,并需要办理留学回国证明,以下是您需要知道的信息:

留学回国证明的目的 :该证明主要用于证明您曾在国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或进行学术访问,并且连续居住超过六个月。

适用对象:

通常不包括在自费的语言补习学校、预科班、语学堂学习语言的学生、留学中途探亲人员以及在国(境)外公司企业工作的研修人员。

办理条件

您需要在回国前(通常在回国前两周内)到中国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您需要提供护照、学位证书、成绩单等材料的原件,或者对于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需要提供进修或学习经历的证明。

委托办理:

如果您无法亲自回国办理,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需要提交所有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公证的复印件。

所需材料

护照首页和签证页原件和复印件。

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学校的证明信,包含明确的入学和毕业时间。

单程回国机票。

留学生登记表。

照片一张。

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