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标石标准
测绘标石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基准点标石埋设规定
坐标点标石:
二级以上公路、独立大桥、特大桥、隧道或含大桥的各级公路,测量基准点应埋设3个以上的标准标石。
沿路线前进方向布设,坐标点距路中心距离应大于50米,宜小于300米。
标准标石之间用简易标石加密,要求每2公里左右至少设置一对,并保证每一点至少应有一相邻通视点,各大桥桥位处至少设置一对间距大于350米可通视标石。
水准点标石:
各级公路、城市路每1000米左右设置一个水准点,但不可以超过1500米。
各级桥梁两侧各设置一个水准点,特大桥不少于三个水准点。
沿路线前进方向布设,水准点距路中心距离应大于50米,宜小于300米。
水准点可用标准埋石和简易埋石留设,也可以利用坐标点标石留设;还可以利用既有构建物留设,留设点应便于测量,还必须保证既有建筑物在4年内不会损坏变形和被轻易破坏。
标石埋设要求
标石埋设深度:
应大于当地的标准冻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