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测绘资质标准
测绘工程乙级资质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单位条件
申请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办公场所不少于250平方米。
具有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和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以及完善的测绘成果质量保证制度。
具备健全的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设施。
人员要求
单位人员不得少于25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2人,中级职称人员8人。
从事测绘专业5年以上的测绘相关专业人员可视为测绘专业人员,但不得超过总人数的50%。
测绘专业高级1人,中级2人,初级3人,测绘相关专业人员9人。
技术装备要求
必须配备以下仪器设备:
GPS接收机至少4台(5mm+1ppm精度以上)。
全站仪至少5台(其中2秒级精度以上不少于3台)。
水准仪至少3台(S3精度以上)。
A1幅面以上绘图仪至少1台。
其他设备包括GNSS接收机、全站仪、水准仪、地下管线探测仪合计4台。
作业限制范围
不得从事二等及以上控制测量、国家建设重点工程的规划测量、单个建筑物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测量、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测量、4千米及以上隧道工程测量。
其他要求
具备独立完成三项以上测绘业务范围的能力,具有数据处理及数字化成图能力。
技术和管理方面,需要建立完善的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测绘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确保测绘成果的安全和保密性。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申请单位具备足够的资质和实力,以胜任乙级测绘工程的各项任务,并保证测绘成果的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