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测绘资质标准

测绘工程乙级资质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单位条件

申请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办公场所不少于250平方米。

具有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和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以及完善的测绘成果质量保证制度。

具备健全的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设施。

人员要求

单位人员不得少于25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2人,中级职称人员8人。

从事测绘专业5年以上的测绘相关专业人员可视为测绘专业人员,但不得超过总人数的50%。

测绘专业高级1人,中级2人,初级3人,测绘相关专业人员9人。

技术装备要求

必须配备以下仪器设备:

GPS接收机至少4台(5mm+1ppm精度以上)。

全站仪至少5台(其中2秒级精度以上不少于3台)。

水准仪至少3台(S3精度以上)。

A1幅面以上绘图仪至少1台。

其他设备包括GNSS接收机、全站仪、水准仪、地下管线探测仪合计4台。

作业限制范围

不得从事二等及以上控制测量、国家建设重点工程的规划测量、单个建筑物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测量、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测量、4千米及以上隧道工程测量。

其他要求

具备独立完成三项以上测绘业务范围的能力,具有数据处理及数字化成图能力。

技术和管理方面,需要建立完善的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测绘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确保测绘成果的安全和保密性。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申请单位具备足够的资质和实力,以胜任乙级测绘工程的各项任务,并保证测绘成果的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