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关于招生对象有哪些?

2020年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关于招生对象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有志于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3. 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4. 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能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二、学历要求

  1.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

  2.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

  3.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博士学位。

三、工作经历要求

  1. 具有至少3年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

  2. 在工作期间,取得了一定的科研成果,或在相关领域有显著业绩。

四、年龄要求

  1. 一般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特殊情况,经招生单位审核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五、外语水平要求

  1. 具有大学英语六级(CET-6)证书或相当水平的外语水平证明。

  2. 具有托福(TOEFL)成绩在80分以上或雅思(IELTS)成绩在6.0分以上。

六、其他要求

  1. 在职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保证在职期间完成学业。

  2. 具有特殊才能或突出贡献的人员,经招生单位审核同意,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

  3. 招生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招生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 招生对象需参加招生单位的入学考试,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

  5. 笔试主要考察招生对象的综合素质、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能力。

  6. 面试主要考察招生对象的综合素质、专业背景、科研潜力以及与导师的匹配度。

七、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1. 招生专业涵盖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领域。

  2. 招生单位根据自身学科优势和特色,设置相应的研究方向。

  3. 招生单位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八、招生名额及录取原则

  1. 招生名额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各招生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2. 录取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综合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3. 招生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对具有特殊才能或突出贡献的考生给予适当加分。

  4. 招生单位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招生名额及录取原则。

九、学制及培养方式

  1. 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4年。

  2. 培养方式采用在职学习与脱产研究相结合的方式,以在职学习为主。

  3. 在职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需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科研任务。

  4. 招生单位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学制及培养方式。

综上所述,2020年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关于招生对象的具体要求涵盖了学历、工作经历、年龄、外语水平等多个方面。招生单位将根据这些要求,结合考生综合成绩和实际情况,择优录取。有意向的考生需仔细阅读招生简章,了解相关要求,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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