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的管理职责
测绘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测绘行政管理职能
起草测绘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拟定测绘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国基础测绘规划、计划,拟定测绘行业管理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负责基础测绘、国界线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不动产测绘、应急测绘、地理国情监测和其他全国性或重大测绘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和管理国家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
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统筹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统一的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提供导航定位基准信息公共服务。
制定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国家标准和要求,加强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运行维护的规范和指导。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并汇总全国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备案,定期向军事测绘部门通报。
承担规范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测绘资质资格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测绘成果质量和地理信息获取与应用等测绘活动,组织协调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审批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和外国组织、个人来华测绘。
组织查处全国性或重大测绘违法案件。
承担组织提供测绘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的责任,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审核并根据授权公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
测绘项目管理与技术设计
全面负责测量部门的项目开展及团队管理工作,负责本公司测绘项目技术设计书、实施方案、技术总结的编制引导工作。
解决设计、生产、检验之间的技术问题,并能分析、判定质量上存在的关键性问题,订立应实行的技术措施。
负责项目人员、进度布置、质量掌控及与业主方的沟通联系。
负责交付团队人员培育及日常管理工作。
测绘质量与成果管理
掌握测绘项目的生产过程,对测绘产品的技术、质量负责,确保站内的职责权限得到规定和沟通,使之适应设计产品质量要求。
确保必要的人财物资源的获得,使之适应设计产品质量要求,经营市场的拓展,确保业务的获得。
组织全体职工进行质量教育和技能培训,以确保业务水平不断提高,适应市场的要求。
负责项目的技术方案,质量标准制定,负责对生产中出现的主要技术问题的处理,负责对项目设计书、检查报告的审核。
负责项目的接受以及勘测任务的下达,负责合同的签定,负责项目经费、人员、物资、仪器的统一协调安排。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设计、组织实施、产品检查,对组织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负责对一般性技术问题、质量问题处理,负责项目工作总结、检查报告的撰写,负责产品质量检查的组织,负责成果资料的整理归档上交。
技术人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负责人交给的测绘生产任务,记录并保存所有测量记录。
地图与地理信息安全管理
承担地图管理的责任,监督管理地图市场,管理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管理并核准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与有关部门共同拟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的国界线标准样图。
负责测绘科技创新相关工作,指导测绘基础研究、重大测绘科技攻关以及科技推广和成果转化,开展测绘对外合作与交流。
来华测绘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职责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负责来华测绘的审批,县级以上各级主管部门依法对来华测绘监督管理,包括是否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是否在《测绘资质证书》载明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是否按照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内容进行,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汇交测绘成果副本或者目录,是否保证了中方测绘人员全程参与具体测绘活动。
这些职责涵盖了从法律法规制定、项目管理与技术设计、质量与成果管理、地图与地理信息安全管理,到来华测绘监督管理的各个方面,确保测绘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