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成年子女
高中成年子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成年子女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具体来说:
1. 如果成年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可以认定为“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2. 在这种情况下,有固定收入的,父母抚养费一般可以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如果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通常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需要注意的是,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通常被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们与父母处于平等的民事主体地位,除非存在特殊情况,一般不涉及父母支付抚养费的问题。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解释,具体案件的判决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