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奖惩办法

幼儿园奖惩办法

幼儿园奖惩制度旨在激励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幼儿安全。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奖惩措施:

奖励制度

节假日加班

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假期加班,每天发放加班费50元;春节加班每天100元。

教育活动竞赛

-园内竞赛: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

上级比赛:逐级加添一倍(上级已发奖金的除外),辅导奖折半计奖。

教育教学论文

国家级:500元,省级:400元,市级:300元,县级:200元;

园级:100元。

荣誉称号

国家级:1000元,省级:800元,市级:600元,县级:500元,园级:300元。

优秀评价

优秀备课、敬业奖、进步奖等,发放奖金300元。

骨干老师

每两年评选4名,园级500元,市级800元,省级1200元,国家级2000元。

优秀保育员

每月评比,发放100元/人。

满勤奖

每月设满勤奖100元/人。

代课费

请假需要代课的,每代班半天给代课费100元。

其他奖励

员工生日庆生,结婚带薪休假,直系亲属死亡给予丧假等。

惩罚制度

迟到早退

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扣10元,30分钟内扣当日工资50%,超过30分钟扣除当日工资。

旷工

旷工一天按事假三天计算,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按旷工论处。

体罚

对幼儿有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处理。

安全事故

发生事故或走失幼儿,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违反规章制度

违反园内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处理。

损坏公物

损坏公物,按价赔偿。

注意事项

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每学年进行一次。

教职工的考核工作由校长和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平衡和审定。

以上信息综合了多个来源,具体实施时可能因地区和幼儿园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