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动车限号

深圳对电动车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速度限制

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最高时速为15公里。

重量限制

车身总重量应低于或等于55千克(kg)。

功率限制

电动车内电动机的输出功率应限制在400瓦以内。

装备要求

电动自行车需配备脚蹬运转装置。

限行区域

一级限行区:全市高速公路和快速路(主道)、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隧道、高架、立交(含匝道)等路段,全天24小时禁止所有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

二级限行区:福田区的深南大道(华富路至红岭路段)、福中路、福中三路、裕亨路、福田南路(百合路以南段);罗湖区罗湖口岸片区;南山区深圳湾口岸片区;宝安区金港大道;龙华区景龙南路(民益路至新区大道段),全天24小时禁止除民生行业外的电动自行车通行。

三级限行区:主要设置在学校周边路段,分时段禁止除市民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以外的电动自行车通行,限行时段为早晚高峰期及中午放学期间。

登记制度

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需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这些限制措施旨在规范电动自行车行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建议市民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合法合规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