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线测绘报告规定

验线测绘报告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市市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道路和管线工程有另行规定。

适用于苏州市区范围内的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虎丘区,县级市及吴江区、苏州工业园区可参照执行。

申请程序

建设工程在地下工程基础完工时(施工至±0.00),建设单位须向规划部门申请基础验线,并提交《建设工程基础验线申请表》。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场地符合相应条件的,应当向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验线。

实施验线测量

规划部门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因不可抗拒的天气因素,时间顺延)组织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基础验线,并比对《建设工程基础验线测量报告》与核准的建筑红线图。

测绘单位需按照相关技术规定提交《建设工程基础验线测量报告》,报告书一式两份,规划主管部门和测绘单位各执一份。

报告内容

《建设工程基础验线测量报告》包括封面、测绘成果表(包括验线对象、基础资料、验线测绘图(含坐标)、测绘成果与基础资料对比)。

报告中的验线成果(图、表)加盖测绘单位公章和测绘资质章后即为有效,复印件不具备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