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符号格式规范

毕业论文符号格式规范

毕业论文的符号格式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标点符号

使用GB/T15834-1995《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

逗号、顿号、句号、叹号、分号、问号、冒号等标点符号应占一格,写在格子的左下方,不能出现在行首。

破折号和省略号占两格,破折号可以出现在行尾或行首,但不可以一半在行首一半在行尾;省略号不可以一半在行首一半在行尾,也不可以全部在行首。

引号与文字结合在一起,前引号后必须有文字,后引号前必须有文字,后引号不能出现在行首,前引号不能出现在行尾。

数字和单位

论文中测量、统计的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量的单位应符合国务院《关于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等文件的规定。

字体和排版

论文题目使用黑体二号,居中;其他内容使用宋体三号字,横线上居中。

摘要标题使用四号宋体加粗,摘要正文使用小四号宋体字,关键词使用小四号宋体加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