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餐饮业烟排放要求
广东省餐饮业烟排放要求如下:
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
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³。
广东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 (征求意见稿):
该标准将在GB 18483-2001的基础上进一步收严相关排放标准。
其他相关法规和标准
餐饮企业的油烟排放浓度不得超过100mg/m³。
餐饮企业的排烟速度不得低于10m/s。
餐饮企业需要安装和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并按照厂家要求正确安装和使用,同时烟道的设计和材料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标准要求,排气扇也应符合相关标准并定期维护和清洗。
建议:
广东省的餐饮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确保油烟达标排放,避免对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