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景观设计尺寸比例
道路景观设计尺寸比例如下:
人行道
人行道宽度不小于1m,并按照0.5的倍级递增。
园路、人行道坡道宽1.2m。
轮椅通过宽度≥1.50m,轮椅交错宽度≥1.80m。
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m,转弯半径不应小于9~10m,重型消防车不应小于12m。
穿过建筑物门洞时,其净高不应小于4m,供消防车操作的场地坡度不宜大于3%。
高层建筑周围应设有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消防车道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m,消防车道上空4m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小区内尽端式道路不宜大于120m,应设置不小于12m×12m消防回车场。
车道
居住区级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