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通用规范有哪些
景观设计通用规范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消防规范
消防登高面距离建筑物距离为5-11米。
楼梯、台阶、坡道等室内台阶踏步数不应少于2级,人流密集的场所台阶高度高出1米时,宜有栏杆设施。
室内坡道不宜大于1:8,室外坡道不宜大于1:10,供轮椅使用的坡道不应大于1:12。
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20。
人流与交通规范
建筑用地红线内,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建造。
建筑基地道路宽度:单车道路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路不应小于7m;人行道路宽度不应小于1.50m;利用道路边设停车位时,不应影响有效通行宽度;车行道路改变方向时,应满足车辆最小转弯半径要求。
居住区道路红线转弯半径不得小于6m,工业区不小于9m,有消防功能的道路,最小转弯半径为12m。
绿地与公园设计规范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 50420-2007。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1997。
无障碍设计规范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22。
《城市道路和建造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其他相关规范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住宅建造规范》GB50368-2005。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GJJ83-99。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2022。
《石油化工厂区绿化设计规范》SH3008-2000。
《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LY/T5132—95。
《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2022正式版)。
《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屋顶绿化规范》DB11/T281—2005。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2002〕240号文)。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实施)。
这些规范标准涵盖了景观设计中的消防、交通、绿地、无障碍设计等多个方面,确保设计的科学性、安全性和美观性。设计时,应参照最新的规范标准,并结合具体项目需求进行详细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