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测绘师实行注册

注册测绘师的注册实行 注册执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后,才可以以注册测绘师的名义执业。

注册程序

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注册申请表。

注册单位审核后,报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提出意见后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审批并作出批准注册决定。

注册有效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

注册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在期满30个工作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变更注册

注册测绘师变更注册执业单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变更注册申请表、与新注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相关证明、与原注册单位签订的解除关系的证明等。

注册审批

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注册测绘师资格注册的申请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报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申报人员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并核发统一制作的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和执业印章。

监督管理

人事部和国家测绘局共同负责注册测绘师制度工作,并按职责分工对该制度的实行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测绘师制度的实行与监督管理。

继续教育

取得资格证书超过1年以上不满3年提出申请初始注册者,须提供不少于30学时继续教育必修内容培训的证明。

取得资格证书3年以上提出申请初始注册者,须提供相应的继续教育证明。

这些规定确保了注册测绘师制度的实施具有规范性和权威性,有助于提高测绘成果质量和测绘行业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