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专精特新申报条件
广州市专精特新企业的申报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企业法人资格
申请企业需在广州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的规定。
主营业务
企业主营业务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
经济指标
对于珠三角核心区的企业,上年末总资产需达3000万元以上,营业收入需达3000万元以上。
对于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地区及北部生态发展区的企业,上年末总资产需达2000万元以上,营业收入需达2000万元以上。
企业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需为正增长,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且利润总额为正数。
企业近两年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需达到3%以上,对于优先遴选领域的参评企业,可适当降低不超过20%。
研发机构资质
企业需设置研发机构,并具有相应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证书、研发机构认定证书以及高新技术产品的注册证书。
其他特定条件
对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还需满足特定的经济指标、必备指标值以及其他专项条件,如营业收入、增长率、专利数量、管理体系认证、市场占有率等。
专项申报条件
市级专精特新申报要求企业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比超过50%,上年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
省级专精特新申报要求企业上年营收1000万元以上,近两年平均营收增速不低于10%,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要求企业上年营收在1亿元至4亿元之间,近2年主营收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且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工信部门或查阅最新的官方通知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