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条件

在青岛购房或申请相关住房福利时,主要条件如下:

青岛市户籍家庭购房条件

对本市(七区三市)户籍家庭(包括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家庭,包括夫妻及未成年子女)限购一套住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

对在限购区内拥有两套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暂停销售,购房需出具购房资格证书。

非青岛户籍家庭购房条件

自购房申请之日起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家庭成员无本市户籍,限购一套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

近亲属购房条件

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近亲属落户仅限于居住落户和在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稳定就业或稳定居住(含租赁房屋)随迁落户。

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公共交通、环卫等公共服务行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条件包括:在公安机关连续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1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月收入不超过3388元、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住房。

购房资格查验证明

外地户口在青岛买房需提供购房资格查验证明,包括: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等缴纳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证明,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后,申请出具购房资格查验证明。

其他条件

能够提供在青岛缴存了满一年的社保或纳税证明。

有不低于拟购房屋房款30%的首付款。

具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还具备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

本人的信用记录良好。

能够提供购房的合同或者协议。

能够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还有婚姻证明。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成年人。

建议在购房前仔细了解并确认相关条件,以确保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