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院在职博士招生简章更新内容有哪些

随着我国社会科学院在职博士招生工作的不断推进,为了满足广大在职人员提升自身学术水平和专业素养的需求,社会科学院对在职博士招生简章进行了更新。以下是本次招生简章更新内容的具体介绍:

一、招生专业及方向调整

  1. 新增专业:根据社会发展和学术研究需求,本次招生简章新增了若干专业,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数字经济与金融科技等。

  2. 调整专业方向:部分专业方向进行了调整,如:哲学专业方向调整为哲学与人文科学、经济学专业方向调整为经济学与经济管理、法学专业方向调整为法学与法治等。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 招生对象:具有本科学历,具备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

  2. 条件要求: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

(2)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身体健康,能胜任在职博士学习任务。

三、招生名额及录取方式

  1. 招生名额:本次招生名额根据各专业及方向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具体名额以招生简章为准。

  2. 录取方式:

(1)初试: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外语和专业课。初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复试环节。

(2)复试:复试内容包括面试、笔试和综合考核。复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被录取。

(3)录取: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四、学制及培养方式

  1. 学制:在职博士学制一般为3年,具体学制以招生简章为准。

  2. 培养方式:

(1)课程学习:学员需完成规定学分的专业课程学习。

(2)科研实践:学员需参与导师主持的科研项目,进行科研实践。

(3)学术交流:学员需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等活动,拓宽学术视野。

(4)论文撰写:学员需完成一篇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博士学位论文。

五、学费及资助政策

  1. 学费:在职博士学费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以招生简章为准。

  2. 资助政策:

(1)奖学金:学院设立奖学金,对优秀学员进行奖励。

(2)助学金:学院设立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员进行资助。

(3)科研资助:学院设立科研资助项目,支持学员开展科研工作。

总之,本次社会科学院在职博士招生简章的更新,旨在为广大在职人员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学术培养平台。希望广大在职人员抓住这一机遇,提升自身学术水平和专业素养,为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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