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规定

2024年广州市医保新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扩大医保范围

在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本市参保人员,均可纳入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的保障范围,并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调整医保目录

扩大了《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以及《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

统一待遇标准

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对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实行省级统一招标采购,并由市级统筹基金按照规定支付90%,保障参保人员获得优质优价的服务。

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取消现行职工医保普通门诊需先选定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再选其他医疗机构的选点规定,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实现信息化智能化

加快推进广州市医保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动医保服务向“智慧医保”升级,实现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线上线下一体化综合服务,推进医保经办服务智能化,为参保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延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

2025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延长至2025年2月28日,在延缴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居民,待遇享受期统一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扩大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范围

把符合国家、省规定的,就业地或者户籍地在本市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职工医保。

扩大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范围

把在本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的持有人,居住地在本市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纳入了广州城乡居民医保。

扩大可在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中途参保的人群范围

规定退役士兵等可中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及支付限额

将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每月300元,调整为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分别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7%。

门诊选点

每人可选1家三级医院作为大点,1家一级医疗机构作为小点,还有1家中医定点医疗机构。

这些新规定旨在提高广州市医保的保障水平,扩大覆盖范围,优化服务流程,提升信息化水平,确保参保人员能够获得更好的医疗保障服务。建议广大市民及时关注相关政策变化,确保自己的医保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