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少数民族
研究生少数民族
研究生少数民族政策主要包括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下是具体的政策内容: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报考对象:报考地处二区(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分数线:这类考生可以享受单独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定向就业:考生毕业后必须回协议上的定向单位工作。
报名要求: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报考对象:主要针对生源地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部分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
招生原则: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
毕业要求:学生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报考条件:包括学历条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等)以及其他具体业务要求。
考生应关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以了解最新的报考条件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