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低保户标准

杭州的低保申请条件如下:

收入型低保家庭

本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

支出型低保家庭

本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其家庭收入低于杭州市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扣减认定的刚性支出(如医疗费、学费)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

残疾人单列户低保

本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家庭中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员,符合相应条件,按单人户方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重病单列户低保

困难家庭中符合条件的重病患者,以单人户方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

指依法形成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员。

申请条件

申请者必须是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持常住户籍的城乡居民。

申请者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其户籍所在区或县(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申请者需符合《杭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规定。

其他要求

申请者需以户主为申请人,以家庭为申请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乡)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收入证明、财产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等。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低保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帮助符合条件的家庭获得必要的生活保障。建议申请者在申请前仔细了解相关规定,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