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低保户标准
杭州的低保申请条件如下:
收入型低保家庭
本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
支出型低保家庭
本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其家庭收入低于杭州市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扣减认定的刚性支出(如医疗费、学费)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
残疾人单列户低保
本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家庭中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员,符合相应条件,按单人户方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重病单列户低保
困难家庭中符合条件的重病患者,以单人户方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
指依法形成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员。
申请条件
申请者必须是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持常住户籍的城乡居民。
申请者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其户籍所在区或县(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申请者需符合《杭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规定。
其他要求
申请者需以户主为申请人,以家庭为申请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乡)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收入证明、财产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等。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低保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帮助符合条件的家庭获得必要的生活保障。建议申请者在申请前仔细了解相关规定,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