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测绘师法规
2021年涉及测绘师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测绘法》
国家设立和采用全国统一的大地基准、高程基准、深度基准和重力基准,其数据由国务院批准。
测绘单位不得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从事测绘活动或以其她测绘单位名义从事测绘活动,并不得许可其它单位以从事测绘活动。
测绘成果属于基础测绘成果的,应当汇交;属于非基础测绘成果的,应当汇交目录。
《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
属于注册测绘师义务的有: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执业活动、接受继续教育和不准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
测绘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两个等级。
甲级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自然资源部负责的是导航电子地图制作。
《测绘成果质量检与验收》
当单位成果质量子元素质量得分小于60分时,质量评定判为不合格。
《测绘应急保障预案》
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关于计量器具管理的相关规定。
《保密法》
关于定密权限的规定。
《测绘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
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国家大地测量基本技术规定和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测绘成果质量检验开始时,检验单位应当组织召开首次会,向受检单位出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监督抽查通知单,并告知检验依据、方法、程序等。
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为测绘师提供了执业的具体要求和标准,确保测绘工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