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窗的高度
幼儿园窗的高度
幼儿园窗户的高度规划要求如下:
1. 活动室、音体活动室的窗台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大于0.60m。
2. 窗户距地面的高度在0.60m至1.20m之间不应装易碎玻璃。
3. 窗户距地面的高度在0.70m处宜加设幼儿专用拉手。
4. 窗户距地面的高度在1.30m内不应设置平开窗。
5. 考虑到幼儿需要获得更丰富的视觉体验,可以适当降低窗台面的高度,并设置不影响幼儿视觉的安全防护栏。
6. 教室窗户为了采光,一般规划为1.8米高。
7. 靠近走廊一侧窗户的开启,不得影响走廊交通的安全。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幼儿园环境的安全性和舒适性,同时考虑到幼儿的身高和动作发展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