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造景景观设计原则

园林造景景观设计原则包括以下几点:

构园有法,法无定式:

设计园林时有一定的法则,但没有固定的模式。设计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这些法则,创造出独特的景观。

功能明确,组景有方:

园林设计需要明确其功能,并根据这些功能进行合理布局,使各个景观元素有机组合,形成一个和谐的整体。

因地制宜,景以境出:

设计时要充分考虑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和文化背景,利用这些条件创造出具有地域特色的景观。例如,颐和园的主景突出式、圆明园的集景式和避暑山庄的风景式都是根据各自地形和文化背景而设计的。

掇山理水,理及精微:

在园林中,山水的布局和处理要精细入微。山有三远(深远、平远、幽远),水有三远(旷远、幽远、迷远),通过这些手法创造出丰富的空间层次和深远的意境。

建筑经营,时景为精:

园林中的建筑要精心设计和布局,使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同时考虑到不同季节的景色变化,使建筑与景观相得益彰。

道路系统,顺势通畅:

园林中的道路设计要顺应自然地形,保证畅通无阻,同时引导游客在园区内的游览路线,使游客能够轻松地在各个景点之间穿梭。

植物造景,四时烂漫:

利用植物的不同季节和形态进行造景,使园林在四季都有美丽的景色。例如,《红楼梦》中的“大观园稻香村”一景,通过杏花村诗意的主景和菜畦、油菜花等配景,营造出四季不同的氛围。

平衡画面要相宜:

在园林设计中,点景要使原景在色调风格、主宾关系、景观质量上显得轻重得宜,浓淡有致,以保持画面的平衡和谐。

对比照应要有目的:

通过对比照应的手法,在原景物的旁边增加一组在比例、体量、色度上有较大反差变化的景物,以达到显彼的目的。

联络要有节奏变化:

在园林景区景点之间或景观景物之间距离过大时,可以通过点缀一些景物作“过渡”,使景观之间联络有致,避免分散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