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餐饮公筷规定
山西省的餐饮公筷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购买与材质
公勺公筷必须是从合法渠道购进的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合格产品。
公勺公筷的材质应满足一定要求,外形尺寸、颜色、材质应当明显区别于自用勺子、筷子。可以在公勺柄处、公筷粗端分别标识“公勺”“公筷”字样,尺寸要大于或等于自用勺子筷子的尺寸,方便稍远距离的夹取或盛取,避免混用。
配置要求
各类饭店餐饮服务单位要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足够数量的公勺公筷。
配备数量应按照店内就餐时最大客流量对应配备。
每桌配备公勺公筷数量应与就餐人数或上桌的菜点品种数量相对应。
公勺公筷应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摆放到餐桌上,并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公勺公筷应当在开餐前半小时之内趁热摆台。工作台设置公勺公筷专用存放区域,方便消费者识别取用。
使用要求
在各类餐馆、宾馆、饭店等提供餐饮服务的餐饮企业和集体供餐单位,以及家庭聚餐中,都应推行公勺公筷制。
按照“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的原则,在每一道菜点(含主食、水果等)旁边配设一套公筷或公勺,置于架上。
雅间可推行双筷制+公勺制,根据用餐人数,在每个餐位摆放取食筷、进食筷,取食筷在右侧,进食筷在左侧,并为汤菜配设公勺。
高档宴席可推行双筷制+公勺制,也可实行分餐制或位菜制。
宣传引导
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倡导文明健康用餐,推行“公筷行动”,提高公众对使用公勺公筷的认识和接受度。
这些标准旨在提升餐饮业的服务质量,防止疾病传播,并倡导健康文明的用餐方式。通过明确规定公勺公筷的配置、使用及宣传引导等方面的要求,旨在促进公众养成良好的用餐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