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离婚手续怎么办理流程

湖南省的离婚手续办理流程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协议离婚流程

准备离婚相关证件和材料

双方的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均要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婚姻状况栏需是已婚);

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原件;

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各自的2寸照片等。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提交申请

准备好相关证件和材料后,双方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

受理与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材料后进行初审,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离婚条件,会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的离婚申请进行进一步审查。

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双方将进入为期三十日的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如果不愿意离婚,都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