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出差住宿标准

省级及相当职级人员:

900元/人/天。

正副厅长及相当职级人员:

490元/人/天。

其他人员:

380元/人/天。

此外,如果出差地点不在南京市,而是江苏省内的其他城市如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市等,住宿标准如下:

省级及相当职级人员:

900元/人/天。

正副厅长及相当职级人员:

490元/人/天。

其他人员:

360元/人/天。

建议根据具体出差地点和职级选择合适的住宿标准,并确保符合相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