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南京 > 江苏南京出差住宿标准 省级及相当职级人员:900元/人/天。正副厅长及相当职级人员:490元/人/天。其他人员:380元/人/天。此外,如果出差地点不在南京市,而是江苏省内的其他城市如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市等,住宿标准如下:省级及相当职级人员:900元/人/天。正副厅长及相当职级人员:490元/人/天。其他人员:360元/人/天。建议根据具体出差地点和职级选择合适的住宿标准,并确保符合相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