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专精特新申报标准

青岛市专精特新企业的申报条件如下:

基本指标

在本市注册并经营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

企业主导产品(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且进入市场(技术运用)一年以上。

加分指标

企业在盈利能力、发展能力、投资能力、技术创新能力、持续成长能力和社会责任能力等方面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

具体加分项包括:

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实交税金年均增长20%以上。

企业净资产平均收益率6%以上,资产负债率低于70%。

企业固定资产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

企业的研发投入增长率应超过营业收入增长率,具有良好的创新基础条件和人才队伍。

企业的投融资能力和水平、企业的产出规模和产品质量水平在行业内处于先进水平。

企业的银行资信等级较高,重合同守信用,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其他要求

申报企业近两年无重大安全生产、质量、环保事故发生。

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申报材料

青岛高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申报单位责任承诺书。

营业执照。

2023年度完税证明及申报单位信用证明等相关材料。

申报流程

企业申报,提交相关材料和承诺书。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申报企业具备专注于特定领域、技术精湛、产品精致、具有独特特色或优势,并且具备持续的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