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中村改造流程

郑州市城中村改造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

改造条件成熟的村(组)以文件形式向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逐级申请进行城中村改造。

区人民政府对村(组)的基本情况调查,会同土地部门与村(组)协商后,拟定城中村改造初步方案,经村民(股东)大会或代表大会通过。

申报、审批城中村改造应提供的资料包括:村民详细统计资料、土地总量和现有建、构筑物情况统计资料、改造初步方案、村民(股东)大会或代表大会的决议等。

政府审核与完善资料

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组织对村(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与村(组)协商拟定城中村改造意向及范围,经村民大会形成决议。

完善相关申报资料,上报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上报市村改办

区人民政府将城中村改造申请及相关资料上报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组织核查确认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规划编制与报批

规划部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安置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并在土地确权资料齐备后,委托编制相关规划。

市规划局在公示的同时,组织专家评审,无重大问题的,在22个工作日内批准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