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接受单

博士后接受单

博士后接受单通常是指接收单位对博士后申请人的接收意见和条件确认的文件。以下是博士后接受单可能包含的主要内容:

博士后姓名 :明确标注申请人的姓名。

接收单位意见:

由接收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填写,表明是否同意接收博士后,以及其工作性质(如编内人员)。

负责人签字:

接收单位负责人需在意见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其他相关条款

如果接收单位需要按照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应明确博士后为编制内人员。

如果接收单位无独立人事权限,需附加人才服务机构的人事代理协议复印件,并加盖接收单位公章。

其他手续:

可能包括出站情况、户口迁移、工资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的说明。

联系方式:

提供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接待室的咨询电话和地址,以便博士后了解户口迁移等事宜。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因具体政策和程序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接收单位或查阅最新的官方指南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