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电动三轮车政策

郑州关于电动三轮车的政策如下:

禁止上路行驶

郑州市人民政府已发布通告,规定在郑州市三环以内(南三环路以北、西三环路以东、北三环路以南、中州大道以西区域以及花园路北三环路至中州大道)禁止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但老年人代步工具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

驾驶证和车辆登记

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需要机动车驾驶证和车辆入户、申领号牌。无证驾驶或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电动三轮车将面临拘留和处罚。

过渡期管理

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结束后,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快递电动三轮车在过渡期内暂不以无牌无证查处,但需遵守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区域限制

在特定区域如金水路、花园路、嵩山路、中原路、紫荆山路、文化路、花园北路、金水东路、迎宾路等主干路以及农业快速路、陇海快速路、京广快速路、中州大道、三环快速路等地,全天24小时禁止电动三轮车驶入严管示范路。

处罚措施

违反禁行规定的电动三轮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电子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对依法扣留的车辆,不能提供合法来历证明的,不予发还车辆。

销售和生产限制

禁止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电动三轮车,以及拼装、擅自改装的电动三轮车。

黄牌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延长

郑州市公安局等三部门发布通告,将黄牌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呼吁市民购买符合国家标准并按照规定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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