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差旅标准

截至2024年,湖南省的差旅费报销标准如下:

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每人每天800元。

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每人每天500元。

其他人员:

每人每天350元。

此外,关于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的具体规定如下:

伙食补助费

省内出差:每人每天100元。

省外出差:执行财政部公布的分地区伙食补助费标准。

市内交通费

省内出差:每人每天80元。

出差人员自带公务交通工具的,不予补助市内交通费。

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和用车

在单位内部食堂用餐:早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20%交纳,午餐和晚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40%交纳。

在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用餐:按照餐饮服务单位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

接待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且有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最高不超过日市内交通费标准;没有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每人每半天按照日市内交通费标准的50%交纳。

这些标准适用于省直单位出差人员,具体实施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调整。建议出差前查阅最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