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安置房申请条件
西安的安置房申请条件如下:
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必须具有西安市户籍。对于人才类申请,需经市人社局认定,不受户籍限制。
单身居民在年满35周岁时,可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安置房申请。
社保要求
申请人需按规定参加西安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认定为人才且累计缴费3年以上。
对于退休人员,需在本市办理退休手续,并正常缴纳社保。
住房情况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西安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自有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
其他要求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申请人不得享受过其他政策性住房,如房改房、公租房、公有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房等,并需按规定腾退这些住房。
申请方式
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申请时需携带相关资料前往西安市保障性住房服务大厅进行现场核验,之后进行公示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后即可参与摇号选房。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申请人的基本居住需求得到满足,同时避免资源分配的不公平。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前仔细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