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餐饮消防要求标准

超市餐饮消防规定要求如下:

建设完备的消防系统

包括消火栓系统、水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和灭火器系统等。

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确立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保24小时不间断值守。

定期检查消防设备

遵照相关消防法规标准,定期检查本单位各种消防设备,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安全防火培训

进行全职员性安全防火灭火知识培训,增强安全防火意识,掌握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电线和供电装置

严禁在超市内乱拉、乱接电线和擅自改动供电装置。

消火栓和灭火器

消火栓处不得堆放货物,各类灭火器应按规定放在门口及通道显眼的地方。

应急照明和疏散出口

应保证足够的应急照明灯和疏散出口指示灯。

安全出口和通道

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当保持畅通无阻,不准擅自封闭、堆放物品。

消防设施的保护

消防设施不得挪作它用,严防损坏、丢失。

禁止吸烟

严禁在超市内吸烟。

举报违章行为

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或损坏消防设施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超市负责人汇报。

熟悉火警电话和走火通道

应热记火警电话,熟悉走火通道及安全出口位置。

下班前检查

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关闭炉具、电器等,消除不安全隐患。

餐饮场所的防火分隔

商店营业厅内设置餐饮场所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等进行防火分隔。

消防安全检查

餐饮、餐馆、饭店属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超市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并能在火灾发生时迅速有效地进行灭火和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