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宅基地最新政策
截至2024年,西安市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宅基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保护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宅基地的申请与审批
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必须坚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的原则,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坚持实施新村规划和土地整理相结合的原则。
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包括: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且现有宅基地面积低于标准、因搬迁、国家建设占用原宅基地、符合政策规定迁入村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等。
申请宅基地需要提交的材料和审批程序需按照《西安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执法具体操作办法(试行)》执行。
宅基地的流转
出台《西安市高陵区农民“三权”整体转让指导意见(试行)》,允许农户将农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整体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受让人,放宽受让人条件,允许跨集体、跨乡镇、跨县域转让。
建立“内部盘活”流转机制,基于闲置和刚需并存的现状,出台《西安市高陵区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暂行办法》,创新“整宗退出”和“分割退出”两种方式激发存量宅基地市场化农村流转。
宅基地的退出与利用
退还的闲置宅基地和住宅优先用于保障新申请宅基地的审批,宅基地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无偿分配,本集体多个农户竞争或划拨给本集体之外的农户时,可以采取竞价等形式有偿划拨,农房及附着物按照有偿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