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能源指标申请条件

深圳新能源指标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居住地在深圳市,包括以下情形:

本市户籍人员;

持有深圳市核发的有效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

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持有效身份证明,按深圳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且近2年内每年在深圳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

在深圳市办理签证或者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深圳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外国人。

2. 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类或者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3. 名下没有在深圳市登记的小汽车,但以下情形除外:

名下在深圳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被盗抢骗,按相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已失去就此车申请其他指标资格的;

名下有本市登记的机动车,2017年12月31日之前被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登记管理系统标注状态为“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的。

4. 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5. 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行为。

以上条件根据最新的政策更新,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